浅谈跨境代购和中国电子商务法

2018-09-14


中国政府最近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的1月1正式施行。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发布的同一天,网上就有一篇《再见了,代购,再见了,微商》的文章到处被转发。

“代购不能干了”的源头不可信

首先,我们想说明的这篇文章从文章内容来看,首先是来自于澳大利亚,有网上大侠揭露此文是来自澳大利亚的某个中文自媒体;所谓自媒体,可能就是个人或几个人的自办个人媒体;其次,从其文风来看,也证明显然不可能来自政府或正规媒体。通篇充满吓唬人的味道,而且漏洞百出,举证的例子和其结论八杆子达不着,看得人莫名其妙。

什么是代购法?是《中国电子商务法》吗?

另外,这篇文章所说的,以及网上到处传播的所谓代购法,根本不存在。《中国电子商务法》不是代购法。代购是指代替消费者购买的一种特殊行为,多半发生在代买者和消费者在异地,比如海外代买,真实买家在中国。如果代买者没有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比如可以直接付款的购物网站,那么代买者充其量只能算是《中国电子商务法》中定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中国电子商务法》的一小部分。而完整的《中国电子商务法》涵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争议,以及促进,和法律责任等非常广泛的内容,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狭隘的代购法呢?一个国家的《电子商务法》,怎么可能只会针对代购呢?这纯粹是一些人别有用心地故意混淆概念。(本文为PZOK.com网站原创,复制请注明原链接)

“代购不能干了”的文章可能来自于某些利益团体

目前网上传播的那些文章,要么是原始发布者对《中国电子商务法》理解不够,或者有意曲解,或者是来自于代表某一部分人或某一些团体的利益的写手。比如,本地实体商店团体。因为实体商店的利益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来自于海外当地,特别是澳大利亚当地的一些对代购眼红的群体;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代购者本身。因为代购者本身也存在竞争,吓走一些人就少一些竞争对手。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什么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

《中国电子商务法》对此有明确答案: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真的要罚款200万?

《中国电子商务法》涉及的罚款,应该在其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大家可以自行阅读。其中有“二百万”字样的部分,在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全部是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代购和个体淘宝店主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吗?估计不够资格吧?淘宝,京东,微店这些平台的经营者才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于代购,哪里来的罚款200万?

不过不罚200万,如果违法了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罚款额度,从1万人民币到20万人民币的罚款还是有的,具体大家还是自行了解中国电商法。

是不是代购可以照常进行?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代购,可能应该属于《中国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一类(为什么我们说可能,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官方仍然没有对《中国电子商务法》进行详细的逐条讲解,所有现有的概念匹配,都是大家的个人理解)。

以后,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电子商务行为,都必须遵守《中国电子商务法》。

那么,《中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哪些主要的法规内容呢?

第十一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这是说类似代购个体可能要在中国缴税;

第十二条似乎规定的是代购要得到行政许可。是什么行政许可?我们有待深入寻找相关解释;

第十四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要给买家出具发票

第十五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有工商执照。(注:这个暂时还没透彻理解,一般海外代购都居住在国外,如何方便地申请工商执照呢?)

以上就是可能涉及到代购的主要的法律内容。所以说,代购应该还是可以继续做,只是需要按照《中国电子商务法》来,不能按照现在的模式继续做。比如,需要合法缴税,中国境内需要办证,需要有工商执照等。其实这些变化不仅仅是对代购的,而是针对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比如淘宝上的所有店家,都需要办工商执照,出具发票,主体登记,行政许可,依法缴税等。

代购,在《中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之后,有规范的管理,有法律的约束,所以可能不如先行的模式好做,但是,《中国电子商务法》是“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之目的,所以对于代购来说,一切都还太早,我们需要等待法律施行之后的情况,或许代购会走入低谷,也或许由于又规范的管理,会迎来又一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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